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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個人破產?

什麼是破產?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,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,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。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,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。

如何申請破產案編號?

申請人帶同有關文件及破產管理署發出的按金收據,前往高等法院會計部繳款處繳付法庭費用HK$1,045 並到高等法院登記處櫃位取得破產案編號、向高等法院登記處高級司法書記獲取聆訊日期及時間、正式提交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。

破產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嗎?

根據《破產條例》第 83 條,破產人、任何債權人或任何其他人如因受託人的任何作為或決定而受屈,可向法院提出申請,而法院可確認、推翻或修改被申訴的作為或決定,並就此而作出其認為公正的命令。

聲請破產的前提要件是什麼?

聲請破產的前提要件是債務人要有財產可破。 如果毫無財產,只有一個債權人,就沒有分配財產的問題,聲請是會被法院駁回的。 另還破產程序的進行要登報公告週知所有債權人都來參與,光是登報與通知就應花費不少錢,沒錢破產程序就無法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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